通緝犯回籠 大案不追 專查小案
前科表有鬼 高人指點 神通廣大
岳中興‧陳志彬
台北地檢署到底在玩什麼飛機?!曾經當國民黨「護航槍手」競選總統失敗後的前監察院長陳履安,「護航」成功後投身宗教界,一臉道貌岸然頗獲得許多人好感!詎料,他夥同友人成立「富裕國際創業投資基金」,也大玩金錢遊戲,非法吸金一億六千多萬元西進大陸,令不少投資人血本無歸,家破人散!
這件吸金案共有三大被告,除陳履安外,還有一家行銷公司副總經理蘇光智。二人在「高人」指點下認罪,再加上因無前科,九十五年元月北檢檢察官處分緩起訴,陳履安繳交五十萬元,蘇光智繳交三十萬元給國庫即逃過法律制裁!許多被害人訐譙不絕但也無可奈何!
當時負責吸金的「操盤手」「台灣善美德」公司的董事長高健智,本案爆發後亡命大陸,因屢傳不到,北檢於九十五年十一月十日發布通緝令,下令緝捕!
本案拖了三年後,十一月底高健智自上海搭機返台,入境松山機場時被查出因通緝押送北檢歸案。絕的是北檢不連絡負責偵辦他一億多元的檢察官張書華?!反而通知他涉及二件金額「僅」數十萬元小詐欺案的檢察官陳佳秀偵訊!
這二件小詐欺案因二名當事人表明願和解,復加上金額不大,陳檢諭令三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高董喜出望外,跑得比飛還快,溜之大吉!
令法界人士不解的是?在偵查實務上像這種疏失讓通緝犯回籠再「溜」掉的情形可說幾乎不可能?!主因祇要通緝犯被送進地檢署,只要打出「前科表」即原形畢露!難逃法眼!
為什麼這次北檢會讓一名通緝犯輕易的溜走?!更可疑的是,被溜走的「大尾」還是一條有錢有勢的「大枷」!小民不禁懷疑這其中有「鬼」是經「高人」安排好的「連環計」?!北檢輕描淡寫的說,儘快發傳票傳訊高某,問題是高董會那麼乖乖的聽話嗎?!
最可議的是,北檢「烏龍」放人今年不是頭一遭!曾當選第十三、十四屆冬季奧運雪車國手,也曾獲一九八四年世界盃雪車錦標賽第四名的吳殿政,九十二年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確定。他不願入獄而被通緝!他另涉偽造文書案第二年也被判刑六月,合併執行一年。
前年底大減刑,吳殿政為求減刑,特別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剃大光頭自動到北檢報到!在法官尚未裁定減刑後的刑期時,北檢「法外施仁」擅自決定吳大國手的刑期是六個月,且可易科罰金。吳大喜之下繳錢走人。
詎料,去﹝九十七﹞年初,高院裁定吳減刑後應是七個月且須服刑。北檢緊急通知吳某領回罰金,但他拒領又慘遭通緝。
此案拖到今﹝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吳某行賄案的行刑權期滿
,北檢無權追罰。吳大罵北檢要抓就抓,要放就放,已嚴重侵犯了他的人權!許多人權律師也痛批北檢太離譜!重創司法威信!
吳某另犯偽造文書部份,他於今年六月五日報到,北檢讓他以社區勞務折抵才結束了這場大烏龍!
發表時間:20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