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中心結合公托做不到??

台中市113年基礎設施補助22.62億,全國第二高。市議員楊大鋐肯定民政局改善活動中心設施,但過度集中於外觀與設備,未真正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呼籲市府應將活動中心結合公托等市民亟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避免空有亮眼數字卻無法滿足市民需求,造成資源浪費。

楊大鋐指出,在113年度基本設施補助計畫中,台中市獲得補助金額為22.62億元、為全國第二高。補助計畫主要偏重在公有建物跟交通建設,其中光是民政局就向內政部申請3,795萬元辦理活動中心改善工程,全部由中央補助,用於改善電梯、空調等設備,提升活動中心防災量能及民眾洽公環境品質。

楊大鋐說,這當然值得肯定。但我們也希望這些「空間」能夠產出更多公共價值,不只是修冷氣、外牆拉皮而已。有沒有真正用在市民「有感」的地方?擔憂這些補助最後流於「數字亮眼、內容雷同」的施政成績,卻缺乏公共服務創新。

楊大鋐強調,不是不支持補助,但更希望這些空間能變成市民需要的服務據點,而不是蓋一模一樣的建築。這些場所應該兼顧社會服務的,台中市目前已有494座活動中心、普及率高居六都第一,但使用效益、空間整合不足,希望民政局可以整合、納入其他社會服務。

例如活動中心設置公托。台中的公托雖然在盧市長任內十倍增,但卻遲遲無法滿足育兒家庭的需求。楊大鋐感嘆,「0到6歲國家養」這口號喊很大,但在台中,我們的0到2歲幼兒連基本公共托育空間都不足。

楊大鋐指出,台中0–2歲人口前五名的區域,像是北屯、大里、太平、南屯,這些行政區的公托候補人數早就破百、嚴重不足,既有的公托量能根本無法消化這些需求。而台中市的家長幸運一點的,或許可以在小孩一歲的時候排到公托,但往往更多的人等到小孩滿兩歲了都還沒有名額。

民政局局長吳世瑋表示,目前不是所有的活動中心都可以整合多功能服務,仍須視場地空間才能辦理。不過多數的活動中心或者行政中心都有納入規劃設置公托。

社會局局長廖靜芝表示,托嬰有很多不同方法,也不是說公托可以提供所有需求,因為也是要讓民間企業可以有發展的機會。公托的部分,社會局已經用了很多的方法在持續佈建、沒有斷過,另外0-2歲的孩子也持續推動企業,讓育兒家庭的父母可以在孩子小的時候有更長的時間進行陪伴與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