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6 22:00
.黃炳榮
台中市政府近幾年陸續推出重大公共建設案,其中,
圓滿戶外劇場,洲際棒球場已經先行使用,陸續進行中的
有新市政大樓,新議政大樓,大都會歌劇院,捷運綠線等
,市府基礎建設績效有目共賭,不過,以BOT方標租給
民間經營開發的案件,卻屢有爭議傳出,致使現在進行中
的「新市政中心公一|二等公園多目標使用興建營運移轉
BOT計畫」案,備受各方矚目,令主辦單位景觀課壓力
沉重。
所謂「BOT」計畫,係指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
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與政府,在
政府財政拮据的當前,結合民間力量來進行建設,原本立
意甚佳,但「高鐵」、「高捷」的BOT卻淪落為逃避採
購法,方便官商利益輸送的法寶,而台中市「國際會展中
心」,「市八十」開發案亦相繼出現雜音,致使各界均以
有色眼光看待BOT案。
「新市政中心公一|二等公園多目標使用興建營運移
轉BOT計畫」雖在眾多議員提議增加新市政中心停車位
聲中,逐漸成型,兼且考量入夜後及例假日的治安隱憂而
定案,但由於BOT案已逐漸被視為官商利益輸送的代名
辭,逼得景觀課長陳大田不得不以臨深履薄的精神來面對
。
陳大田說,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開闢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公園與地下三層(地下一層商場、
二、三層停車場)之多功能建築體,除須提供至少三千個
以上汽車停車位外,並提供商務設施及景觀設施等,以達
最適,最佳化之空間及使用機能。
據陳大田指出,目前通過初步審核之民間申請人為桐
核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對本案應配合事項為
有關後續規劃內容公開部分,提案單位同意內容公開,
並於後續階段協商公開範圍 本案有關自償率部分,市府
之政策為政府「零出資完全自償」,而非部分自償,公設
部分應同時完成,且營運年限希望於「五十年」內達成完
全自償,提案單位同意於後部規劃時將公園建設納入成本
分析以達政策要求 本案應配合新市政中心興建期程於九
十八年八月底前完工營運,提案單位同意以分區方式,就
公一|二,公二|二部分配合新市政中心興建期程完工營
運。
有關地下商場及管理中心都市計畫多目標容許使用項
目新增需辦理都市計畫使用變更部分,請提案單位依規定
申請變更,市府將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