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9
.張芳明
黃晴曉遭設局事件發生後,由於電子媒體普遍不知設局事件根源,僅就花酒表象報導,而深知設局背景的市議員則隨風起舞,配合事件發展作秀,尤以市長胡志強更贏得相挺黃晴曉的美名,事實真相真是這樣嗎?
依據市府政風處的調查報告:有關大陸女子於蘭桂坊KTV包廂內對黃處長撫摸胸部之行為部分,黃處長表示﹁可能喝多了,她在幫我按肩膀醒酒,也可能喝酒時有濺到上衣,不知道該大陸女子在替我擦拭,但絕沒有兩人脫光上衣之情形﹂,此部分經本處反覆觀看影片,黃處長當時是否有脫光上衣從影帶中並無法明顯辨識,而該跪坐左側之大陸女子上半身則仍有身著衣物,由於影片解析度並不高,拍攝時間又極為短暫,在場之林處長及賴處長亦聲稱不復記憶,故若干媒體報導有脫衣陪酒之情事應較不可採信。
針對以上的場景,不少市議員在私下表示,只要是男人,將心比心,在黃晴曉同樣的情境下,都可能發生類似的結果,但在議事堂上,由於可收到作秀成效,他們的表現自然有所扭曲,一向秀味十足的劉士州,在總質詢中要黃晴曉退席,市長胡志強當時似乎義無反顧的表示,若要求黃晴曉離開議事堂,他將率全體市府主管離場,一時之間,胡市長義挺黃晴曉傳為佳話。
事實真是如此嗎?自事件發生至事件結束,前後近半個月,當事人黃晴曉天天要面對市議員的質詢,時時被媒體追著跑,日日上報紙,不時上電視,他及家人真是情何以堪?事件本質是他堅持依法行政而被設局苦果則必須獨嘗,所謂相挺的胡志強則坐收十餘天的作秀效果。
胡志強如果真挺黃晴曉,就不會在事後撤換黃晴曉,既已決定在事後撤換黃晴曉,在事發當時,即劉士州要求黃晴曉離開議事堂的當下,胡市長應聽任黃晴曉離開,甚至隨勢之所趨,暗示黃晴曉請假,使議員暨媒體失去焦點,則設局事件很快即可落幕。
然而胡志強卻殘忍的把黃晴曉綁在議事堂上,天天成為全國媒體的焦點,使台中市、台中市政府、市長胡志強等都相對成為媒體寵兒,整個事件過程,成為最廉價的作秀奧戲,而黃晴曉則是作秀的祭品。
胡市長多年來的清廉表象,一般社會大眾都能肯定,但施政作為的秀味十足,恐怕亦可說是空前絕後,政治人物並非不能作秀,但作秀不應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而應建立在實質的表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