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運專車被嫌不足 黃守達砲轟社會局

政風新聞 宋柏誼報導

今(21)日,台中市議會民政質詢,市議員黃守達、張玉嬿、王立任、謝志忠指出,好孕專車被盧市長列為三大福利新政之一,但檢視政策內容,卻可以發現市府重視程度不足,不只拖到今年七月才要推動,在此之前生產的孕媽咪竟然看得到吃不到,政策銜接過程問題重重,起步混亂,實在是為德不卒,要求市府在上路前重新檢討,並做好後續乘車配套的規劃。

黃守達詢問,好孕專車七月上路,到底誰會先受惠?根據「臺中市孕婦乘車補助實施計畫」,其補助範圍包括產檢、產後回診及嬰兒預防保健醫療之交通,也就是說不只補助產檢,更補助到產後六個月。那今年七月前就生產、同樣也有產後回診、嬰兒就醫需求的產婦到底能不能拿到補助?

社會局長廖靜芝回覆,好孕專車當時設計的概念就是讓懷孕的準媽咪有乘車安全,即七月政策上路後的孕婦即可申請。七月前生產的產婦無法使用此補助。

黃守達質疑,假設孕婦於今年六月底生產,一樣有產後回診、嬰兒醫療預防的需求,在今年七月政策上路一樣落在產後六個月補助範圍內,為什麼不能申請?市府完全沒有考慮到產後需求,顯然不夠重視孕媽咪權益。

黃守達指出,桃園市在去年3月上路好孕專車政策,特別回溯到當年元旦後已生產的婦女,依然可以請領到補助。桃園做得到,為什麼台中做不到?台中市已經是六都最慢實施好孕專車的城市,盧市長列為三大福利新政,推動卻慢拍半,更為德不卒。請市府重新研議將資格往前納入推動。

社會局長廖靜芝承諾,會再回去研議。

黃守達表示,台中好孕專車比起其他縣市已經慢半拍,政策上路就應該一步到位。其他縣市發生過的狀況,像是支付困難、司機拒載、叫不到車、裝不下娃娃車、沒有安全座椅等問題,台中都要有配套措施,減少孕媽咪使用的負擔。

張玉嬿指出,市府「好孕專車」補助採每月分次發放、當月未用即失效,卻未考量孕婦在不同孕期的交通需求差異,導致補助使用不易、資源浪費。要求制度應更具彈性,例如延長使用期限或可累積趟次,讓補助真正符合實際需求、發揮效果。